公司各部门、各分公司:
近期,我公司发生一起分公司员工私刻公司印章的严重事件,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。为严肃公司纪律,规范印章管理,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事件通报
2021年4月,某分公司负责人张某以"湖北工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某分公司"名义,与甲方签订了《消防工程施工合同》。2024年3月,张某为索要工程款,私自刻制总公司公章,并以总公司名义发起诉讼,导致甲方反诉,给总公司带来名誉损失及经济损失。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,给总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极大影响。经总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,张某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于2024年3月19日被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嫌疑人张某到案后,对其私刻分公司印章行为供认不讳,于2024年5月被刑事拘留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,分公司各类印章由集团公司授权刻制与注销,未经集团公司审批及明确的书面授权,私自刻制分公司印章系非法刻制,构成伪造印章罪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: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二、私刻印章的风险
法律风险:私刻公章属于违法行为,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,面临治安处罚、刑事责任。
经济风险:私刻公章签订的合同或发起的诉讼,可能使公司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。
管理漏洞:分公司对印章管理不严,员工法律意识淡薄,未能严格执行总公司规章制度。
三、各部门、各分公司风险识别和整改
1、严格印章管理
印章管理无小事。工程行业的经济交易范围广、用章频率高,用章风险相较于其他行业更大。各分公司应使用工商注册登记时统一核发的备案印章,加强分公司内部管理,印章使用务必做到专人管理、严格审批,留存书面记录,确保可追溯。严禁他人私自刻制、使用任何形式的假印章。
2、加强法律培训
各分公司应组织员工学习《公司法》《刑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重点强调伪造印章的法律后果。
3、明确授权范围
分公司对外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发起诉讼,必须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,否则视为个人行为,总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4、自查自纠
各分公司需立即开展印章使用情况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总公司。总公司有专业法务团队,可对分公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给予专业服务和指导。
四、违规处理
以上请各部门、各分公司仔细阅读。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、终止合作、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,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特此通知!
请各部门、各分公司高度重视,引以为戒,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。
湖北工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
2025年4月30日